我们公司发展不好,债务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就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而言,公司成立时也需要一个名字。那么,破产后还能用公司名称经营吗?接下来,企名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破产后的公司名称及其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1)是的。达成重整或者和解协议后,企业可以继续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因此,破产企业被收购后,属于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重整或者和解协议完成后,破产企业可以继续经营。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破产后,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散,依法应当进行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和清算组负责人的姓名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新公司法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情形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初始出资比例,也不再限制股东货币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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