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产生的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的记录和文件的检查,或对资产的实物检查。
记录或文件可以提供不同可靠程度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性质,而在检查内部记录或文件时,其可靠性取决于生成记录或文件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清查有形资产可以为其存在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为权利义务的认定或定价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个别库存项目的检验可以与库存监督一起进行。
(2)观察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人员从事的活动或程序的观察。
(3)询问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人员或外部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回答进行评价的过程。询问作为其他审计程序的补充,广泛应用于整个审计过程,但其证据可靠性较低。
(4)信函和证书
信函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申请人)获得书面答复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媒介的形式。
(5)重新计算
重算是指注册会计师检查记录或文件中数据计算的准确性。重新计算可以手动或电子方式完成。
(6)再实施。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原本属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一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来评价财务信息。必要时,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值显著不同的已识别波动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