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另外三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四个人的名字都是工商局注册的。现在我的朋友A和B也在公司上班,他们也想以我的股份的名义入股参与公司分红。其他三个股东也同意。我们三个人之间应该签什么样的协议?请给我一个结合我们公司这种情况的模型,谢谢!
答:童军法律在线咨询将为您解答。
与个人公司合伙的,应当先按照合伙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红。没有约定的,原则上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红。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此外,还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意见》(试行)《合同法》的规定: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没有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合伙人对合伙经营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更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