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公司名称时,的确是很多企业主“头疼”的问题。一方面是希望名字朗朗上口,便于消费者记忆。另一方面,必须符合相关的核名标准。
因此,生产和销售卫生用香和蚊香的企业在准备名称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1.同行业企业不能选择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名称。如果是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在其下属企业名称之前;
2.不能使用含有国名、宗教名称、党政名称等内容。以免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3.不得使用带有民族歧视和恐怖主义宣传的内容或文字,以免损害国家利益;
4.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外国字符和汉语拼音字母。
5.不能使用与其他企业变更未满1年的原名称;
6.企业名称不能使用、被撤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希望工程、战略管理等禁止性词语。
因此,当预备名称满足上述条件时,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名称建议与行业相关,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内涵;
2.避免与知名品牌雷同,减少重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