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中有哪些可以改变的地方?
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能更改外,以下内容可以更改。
01
公司名称可以更改。
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需要重新核实名称,重新刻制印章,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更新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公司名称相关的文件、证件。
02
公司地址可以更改。
省际和地区间的变化。
公司变更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地址前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新地址使用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复印件)。
03
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改变。
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如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等。
04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05
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变更。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06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变更。
资本增减变动。
注册一年后才能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对应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和注册资本一样大。
07
而股东权益是可以变更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后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所有新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证明。
08
企业合并和分立变更
因合并、分立而存在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企业,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如发生合并或分立,提交合并协议及合并或分立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将在报纸上刊登合并或分立的有关证明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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