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向我公司提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表》,申请注销公司“内蒙古和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及50万元工资保证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人社局[2021]46号)规定,现将公司申报事项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如公司拖欠工资,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持相关拖欠工资证明到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或投诉。如果在公示期内没有收到拖欠工资的举报或投诉,我公司将在公示期满后解除对公司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的监管。
投诉电话:5181338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