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见习记者张逸飞/文佐陈侗/摄
有了自己的小家后,包女士在一家全屋定制店定制了橱柜和衣柜,准备把家布置得温馨漂亮。但是几个月过去了,家里除了柜子什么都准备好了。一问才知道,当初和她联系的业务经理涉嫌诈骗,以店铺的名义和她签了合同,但钱都进了业务经理自己的腰包。
【怪事:店员在店里骗了老板】
包女士称,她于7月14日在郑州市博兰迪家居长通店通过该店业务经理崔先生提供的刷卡机支付了定金,随后于7月21日和8月7日共支付了45000元货款。包女士收到了三张pos机卡单。
消费者提供的收据
崔老师告诉她,公司从7月14号开始,45天内上门安装。包女士和家人非常信任博兰蒂这个品牌,他们的朋友在这里做的定制,口碑很好。所以他们觉得整个签约过程没有任何问题。
8月底,眼看合同约定的交付安装时间临近,包女士弟弟的学校老师给崔老师打电话,崔老师以“工人家被淹,赶回家抢救”为由,将安装时间推迟到三天后。
之后,医院的老师多次联系崔先生发货。两个月内,崔先生以各种理由逃避收货。
博兰迪全屋定制体验店负责人坦言“自10月1日起,一天赔100元”
医院的老师觉得不对劲:“赶时间去店里补了7月份的进货合同和收据,但是合同上没有这家公司的公章。”
学院老师质问崔老师,崔老师却以“我们这里财务不盖章”为由搪塞过去。
10月21日上午,我校老师联系了博兰迪全屋定制法人吴老师。他这才知道,自己的单子自始至终都不是厂里生产的,也就是说,崔先生的销售是个人行为,与店方无关。
“我刷卡的时候注意到刷卡清单上显示的账户名不是Borlandi,是另外一个名字。当时我问了崔老师,他说这个刷卡机显示的公司也是他们店的。”老师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所以我们没有追究。”
“但我们不明白该公司负责人吴先生说了些什么。什么叫这是崔先生的个人行为?我们来店里买东西,都是崔先生负责接待,店里的设计师也一直跟我们沟通。即使合同没有盖章,我们也认为崔先生是博兰迪的销售,他代表的是公司形象和部分职能。”老师说:“现在,负责人吴老师完全推卸责任,说21日晚上,他强迫崔老师到公安局投案自首。让我们追究崔先生的责任,起诉他。但是我们的目的是安装橱柜!无论这些钱是从哪里支付的,我们都不知道。负责人推脱是不是不负责任?”
【公司法人:合同订单未加盖公章,公司不知情】
10月24日,河南商报记者和维权的消费者一起来到了博兰蒂长通路店。他们现场了解到,不仅该所老师和鲍女士,崔老师也早就知道有十几份“购房合同”,货款28万余元。
公司负责人吴先生告诉《消费者和河南商报》记者,他和消费者都是被崔先生骗了,崔先生用他私人的刷卡机收款,并没有拿公司的账户。
负责人吴先生(右)在咨询维权消费者后,对消费者进行了统计。
“如果没有付款,工厂就没法开单子,客户自然就收不到货!”吴老师解释道。
吴先生还说,崔先生以博兰迪公司的名义行骗。他偷了另一个业务经理的订单,在店里和他负责的客户进行买卖。所有的合同都没有盖公司的公章。
“我有错,我的监管不力,但这
对此,在场的消费者并不认同:“现在我们去买家具,有的直接把钱转给店员。人们从来没有给我们送过货。我们只是相信你,觉得不会有事。但是这种信任怎么会对你一文不值呢?”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店家进入商场后一般有两种收款方式:消费者将钱交给商场收银员,或者到店付款。如果把钱交给商场的收银员,商场会作为第三方代管,在买卖双方都付了钱之后,再把钱付给卖家。
对此,河南商报记者在长通家居广场找到一位姓朱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商场只负责收取店面租金,不提供收银。
在消费者与吴老师的交涉中,他表示,“崔老师投案自首后,案件移送经侦大队。目前我们想出了几个解决方案:一是崔老师筹钱还大家的钱;其次,崔老师的几个朋友作为担保人,给了我一份保全资产的保证书,我收到保证书后,马上给工厂下订单,以便安排发货。”
吴老师也说:“你放心,现在崔老师已经自首了,警察一定会给你一个结论的。目前第二种选择可能性最大,也希望尽力弥补大家的损失!”
【法律解释:崔履行职务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向崔追偿】
在场的消费者对吴先生未能提供具体的解决期限感到焦虑。为此吴先生打电话给崔先生,让他过来给你解释一下。
在等人的时候,吴先生说:“他今年三月份来我们店里打工,就是为了还他欠我的钱。我们说好每个月给他基本生活费,但是其他销售提成归店家,所以他要把债还清。但直到现在,他还欠我11万多,而且是在我店里干的这事。”吴老师很难过。
后来崔老师赶紧来到店里。他向在场的所有消费者鞠躬致歉,并向消费者和吴老师表示感谢。
“我会尽我所能来弥补这个麻烦!”
对于消费者的疑问:店家是否应该对店员在店内的欺诈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上海(郑州)律师事务所刘邦律师认为,崔先生与消费者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行为,该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博兰迪家居有限公司承担,至于该公司遭受的损失,可事后向崔追偿。
“虽然该合同未加盖公司印章,且甲方对合同款项只有崔的签字,且家具款也是汇入崔的个人pos机,但该合同第一行的甲方是河南博兰迪家居有限公司,崔的身份是该公司的业务经理,因此消费者有足够的理由善意相信崔的行为是在履行职务。”律师刘邦说。
(河南商报编辑石尚敬见习编辑刘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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