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后,名称可以重新注册,但有条件。
1.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与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不予核准,但一年后可以核准登记。
2.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企业名称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和被撤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被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相同的,不予登记。
3.法律依据:
(1)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注册或预先核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变更名称不满1年的其他企业的原名称相同的;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同名的;
(四)与被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同名。
(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形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原因被撤销注册未满一年的。
一、私营企业注册
设立私营企业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1)农业村民;
(二)城镇失业人员;
(三)个体工商户;
(4)辞职和辞职;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设立私营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
(一)城镇失业人员须持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2)辞职、退职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职、退职证明;
(3)退休人员应持有退休证;
(4)停薪员工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就业证;
[6]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曾经的个体工商户,用《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在杭从事经营活动(18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该名称以报告的形式呈现;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法》等第十三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为租赁的,要求租赁时间在一年以上);
(一)自用的私有房屋(非住宅房屋),向企业提交产权证和产权所有人证明;
The使用自住公房的应提交房管部门的居住变更证明;
(三)经营场所出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的租赁协议和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须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
二。个人注册
必要条件
1.城镇无业人员、农村村民和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有经营能力的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2.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外来人员还须持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和证卫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以下)。
(3)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申请表;
(四)营业场所证明:
1、使用自有私房(非住宅)的应提交产权证,该房产权人作为经营场所的证明;
2、私有公有房屋的用途应提交房管部门的变更证明;
3.经营场所为租赁的,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
4、经营场地在路边占道口的,应提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道路占用许可证或批文;
(五)申请生产经营国家规定的行业或者品种的,应当提交许可证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聘用员工的,提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员工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何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3.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贫困户。还需要携带本人的失业证、失业优惠证、特困证及复印件,以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优惠政策。
5.从事餐饮、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应准备健康证明及复印件(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带上以上证件到当地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申请什么样的营业执照。核对相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填写。
参考:百度百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