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是由发票使用单位和个人加盖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和发票专用章的印章。边肖为您整理了几个关于发票专用章的常见问题,供您参考!
01
专用发票的样式要求是什么?
在哪里打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票专用章形状为椭圆形,长轴40mm,短轴30mm,边宽1mm,印刷颜色为红色。
专用发票中央日记账的纳税人识别号;国外期刊上纳税人的名字是从左往右循环的。如果名称中的字太多,可以使用规范的缩写;接下来会公布“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打印序列号,如“(1)、(2)……”。
专用发票上刊登的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应当为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为https://www.zhucesz.com/高,3mm宽;纳税人的名字在https://www.zhucesz.com/是高的,根据名字的字数是宽的;纳税人识别号为Arial,高度为https://www.zhucesz.com/,宽度为https://www.zhucesz.com/
(样本图)
专用发票的刻制只要是公安机关备案的刻制点就可以。
02
申请发票时
发票专用章印模需要留存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购买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戳,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购买手续。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和领购方式,并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领购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专用章印模留存备查。
03
发票的哪些环节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号码顺序填写发票,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一次性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特殊情况】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纳税申报表自2006年8月1日起不得加盖印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登记表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04
电子发票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格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消费者从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后,收到的电子发票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名,不需要再加盖专用发票。
05
企业取得的发票上发票专用章未清晰加盖。
另一张盖了章,
脸上有两张专用发票。可以正常使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所有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103010第二十八条(国家税务总局
专用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晰,不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
买方有权拒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专用发票。
因此,专用发票记账单不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07
公司名称变更,
根据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开具发票。
但是可以用原公司的发票章盖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开具全部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开具发票而尚未开具,或者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开具全部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写发票,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一次性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2008〕80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收款人收款时,应当如实填写并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具发票或者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
所以,如果你的公司名称变更,发票专用章也需要变更,否则发票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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