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子发票,即全方位数字化电子发票。因其无需征收、开具方便、信息整合、节约成本等特点,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关注。
如何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开全电发票?
输入路线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我要缴税】3354【开票业务】进入全电子开票功能模块。
出票人授权
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可以直接使用全电子发票相关的功能。如需添加其他人员开具全电子发票,需经开票人授权。
01
启动授权
法人、财务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收税人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首页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事权限管理添加收税人。
输入被授权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身份类型选择“出票人”,功能设置选择“电子票据平台”。输入有效期,然后单击[确定]。
02
确认授权
出票人以“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人事权限管理】,在操作栏点击“确认”。授权成功。
蓝字发票开具
访问途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缴税】——【开票业务】3354【蓝字开票】3354【马上开票】。
选择发票票种等信息后,点击确定。
或者输入并选择买家信息、开票项目信息、备注信息(非必填)、经办信息(非必填),然后点击发票开具。
系统自动分配发票代码并生成电子发票,显示开票成功的提示。发票自动转账到对方税务数字账户,也可以二维码或邮件交付或下载。
用红字开发票
如果试点纳税人在开票错误、销售退货、暂停服务、销售折扣等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受票人未确认增值税用途并确认入账的,出票人可以不经受票人确认直接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子发票;如果受票人已确认使用或录入,出票人或受票人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中填写并上传《红字信息确认单》,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出票人开具全部或部分红字全电子发票。
从菜单中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开票3354红字确认信息输入。
点击页面中的【选择】,系统自动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带入页面,选择红字原因,点击【提交】。
点击【开具红字发票】,跳转到红字发票开具界面,然后点击【开具发票】,完成红字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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