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然而,在知识产权领域仍然存在侵权现象。仅2021年,全国法院受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就近60万件。目前,照明行业技术创新的价值越来越明显,但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近日,一种常见的彩色玻璃灯饰名称被注册为商标,引发行业争议。多家从事“蒂芙尼”风格的灯具厂商和电商近日反映,多年来一直使用“蒂芙尼照明”或“蒂芙尼”宣传涉嫌商标侵权,被投诉删除扣分或面临诉讼风险。
这起商标侵权案存在哪些问题?通用汽车的注册商标对照明企业有何影响?面对这种情况,商家应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01地位:“蒂芙尼照明”是行业的统称?
据统计,在这起商标侵权案中,被投诉的商家多达13家。被投诉后,各灯具厂商和电商纷纷投诉,“蒂芙尼”是业内对彩色玻璃的统称,不能由一家企业垄断。现在他们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因使用“蒂芙尼”照明进行宣传和销售而遭到投诉的商家:
众所周知,一个好的品牌名称可以帮助一个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甚至可能决定其长远发展。商标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是用来区分某一品牌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将行业通用名称注册为商标,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只有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标记或者其他缺乏显著性的标记,可以不注册为商标,但该标记使用后取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案件调查后得知,该商标注册号为第34514039号,商标名称为“蒂芙尼照明”。由江苏蒂芙尼照明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申请,获准用于第11类“吊灯;夜灯;灯具;灯座;灯泡;灯罩;台灯;壁灯;落地灯”商品。国家商标局初步审查并于2020年8月13日予以公告。
同时,2019年1月28日,江苏蒂芙尼照明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注册号为36198161,商标名称为“蒂芙尼”,获准在第十一类“灯具、灯罩、灯座、玻璃灯罩、LED照明电器、灯泡、节日装饰用彩色小灯、车用照明装置、空气净化用杀菌灯”中使用。国家商标局初步审查并于2020年11月13日予以公告。
据查,江苏蒂芙尼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法定代表人李巧勇,经营范围包括设计、生产彩色玻璃工艺灯具及装饰品;以及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自营代理。
为了进一步探究蒂芙尼照明是否将常用名称注册为商标,笔者咨询了本报知识产权顾问李青。李青律师解释说,“蒂芙尼照明”、“蒂芙尼”、“蒂芙尼”是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的照明中使用的,是彩色玻璃照明的通用名,蒂芙尼灯具。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应用艺术的新艺术领袖路易斯康康福特蒂芙尼(1848-1933)革新了美国的染色玻璃工业,统治了玻璃制品行业。在玻璃器皿设计领域,蒂芙尼的成就独树一帜。成千上万的教堂都装饰着精美的蒂芙尼玻璃,蒂芙尼这个名字已经成为彩色玻璃艺术的代名词。
02保护:“通用名称被注册为商标”商家该如何应对?
鉴于该行业的通用名称已经注册
1.《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只有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二)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前款所列标志取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2.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商标法》: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强化企业维权意识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途径。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中央明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专利执法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认和侵权判定标准”。“《商标法》”的制定既是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加强商标执法指导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标准》”及其推进计划的具体举措。
对此,企业要想立足市场,提高竞争力,就必须树立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意识,强化风险防范的观念,在防范他人侵权的同时,管好自己。面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我们会坚决说“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你-
编辑:许个愿
编辑:知音
稿件整理:古镇灯光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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