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可以说是财务人员的常规操作。只要发票错了,大部分财务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作废。但是你要知道,下列情况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
1.商家开具的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产品退货、电子发票开具错误等情况。开票人应开具红字发票核销发票。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复制,不可回收,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就不能作废。
出现开票错误、销售退货或销售折扣等情况。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需要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红色电子发票应与相应的物流和资金流信息一致。
2.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可以作废吗?
103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必须通过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如遇销售退货、错开发票、销售折扣等情况,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所以成品油发票是错误的,应该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3.认证特价票有错误。可以选择作废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额退回、开票有误、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形的,但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销售部分退货,发生销售折扣的,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03010(国税发〔2006〕156号):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指的无效条件:
(1)退回发票的收付时间小于卖方开具发票的当月;
(2)卖方未抄税记账;
(3)买方未经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