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整的收据名称会影响条目吗?
答案: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由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财政票据监管章的收付凭证。用于行政收入,即免税业务。
一般不用发票的时候要用收据。它们是重要的原始文件。
收据不能等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白条’。收据也是一种收付凭证,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能否记录取决于收据的类型和使用范围。
哪些收据可以记录?
回答: 1。根据内部和外部关系,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对外收据可分为三种: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和军队收据。
1.内部回单是公司内部自制的凭证,用于公司内部的业务。它是一种合法的凭证,可以记为成本。
这些票据都是无监制章的内部结算收据,不提供发票不能税前扣除。企业内部使用的收据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2.如果单位之间有业务往来,收款人代收后不需要缴税,收款人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税务收据是税务局出具的证明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不能在税前支付的法律凭证。
3.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4.如遇单位与部队之间的业务往来,按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出具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法律凭证,可以记入账目。
除上述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日常生活中称为‘借据’,不能记为凭据。
大多数单位的财务人员都知道发票是合法票据,是可以入账的。但是,不清楚收据是否可以记录。因此,收据的记录只取决于收据的类型和使用范围。每个会计都应该知道如何区分它们。屏幕前的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