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种方式可以查询印章是否已备案。
1.公安系统网站
2.公安户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3.扫描印章备案表二维码。
4.公安窗口查询(需要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照片)
未注册印章的变更流程:补充、变更、注销、刻章申请、交付。
一.补编
1.进入并登录公安系统。
2.点击公司进行补充记录,阅读证书,输入人员/经理电话,显示身份信息和照片,然后点击现场拍照。
3.拍照后,点击公司补充按钮,进入信息补充界面。
4.进入单位补充处理页面;如果填写的公司信息是信息化公司,在公司名称输入框中输入关键字,查询包含关键字的公司名称,选择后公司信息会自动填写在相应的属性中;如果填写的公司信息没有信息化,所有信息都需要手工输入。
5.添加印章信息,点击【添加】按钮,打开印章编辑界面,选择填写印章信息,点击【保存】。加封后填写经办人姓名,根据加封状态填写相应的检验日期和注销/失效/挂失日期;
6.添加许可证材料信息,点击图标【添加更多材料】进入许可证上传界面;
根据证书名称,读取企业身份证或给证书拍照上传证书。对于错误信息或不合格信息,将鼠标移动到要删除的证件信息上,页面上会显示一个删除按钮。单击删除图标删除选定的证书信息。(PS:处理程序收集的许可证信息不能删除)
7.重新确认公司信息、法人信息、印章信息、备注信息、身份证照片信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公司补充备案申请。
二。取消的变更
三。雕刻应用
一、首次申请印章所需资料:
(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
A.上级主管单位刻章申请书(一式两份);
b .介绍信(上级主管单位出具)
c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单位成立的有关文件、批文、编制文件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
一、印章刻制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一式两份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法人授权委托书
D.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金融机构还必须提供金融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分支。
A.刻章申请书(复印件两份,加盖总行公章)
B.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C.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四。交付
1.读取身份信息,现场拍照。
2.在单位名称查询框中输入办理发货盖章的单位名称,选择查询出的单位,该业务自动添加到待办事项中。可以查询多个公司的信息,勾选办理业务的公司,点击下一步;
3.默认情况下,系统显示所有可以交付的密封。检查需要交付的密封件。
4.添加身份证信息,点击“添加更多信息”上传身份证信息。
5.提交印章交付,再次确认印章信息和证件信息,点击【提交】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