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是公司名称和人员规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增强,大部分人开始寻找理财投资对象,很多商家从中找准了商机。所以近年来,随着各类公司的增多,支持它们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也在增多。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涉及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其设立条件相对较高。
1.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中应当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可以使用“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行业术语。作为行政区划,商号和行业术语之间允许使用“,”号。
3.基金类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5年内注册资本将按照()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普通投资者不在此限)。
5.至少3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类企业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类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项目,但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一)发放贷款;
(二)公开交易证券投资或者金融衍生产品;
(三)公开筹集资金;(4)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的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缴资本(实际出资额)”。
8.单个投资人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此限)。
9.至少3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被批准为:投资非证券业务、投资管理和咨询。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门槛很高。不仅仅是有钱可以,一定的人脉资源也可以。否则公司很难成立,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受法律限制。如果企业想经营其他业务,需要申请,但并不是所有申请都会被批准。只有符合条件的申请才会被批准,所以在成立私募股权公司之前需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