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联企业定义是什么?
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关系。
(2)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
(3)其他与利益相关的关系。
因此,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关联的企业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一词并非指独立的企业形式,而是揭示了独立企业形式的组合。
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关联企业反映的关系有以下特点:
(1)控制。控制权是指决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
控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股权方式,即通过投资,你可以直接、间接、直接、间接控制被投资企业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者通过投资等方式。二是法律或协议,即两者之间虽然没有投资或被投资关系,但通过法律或协议达到控制的目的。控制和被控制形成的关联企业主要包括:
母亲之间;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
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公司之间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因此,控制是关联企业之间关系的主要形式。
(2)影响重大。重大影响是指有权参与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但不影响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方式主要包括:
(1)在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中有代表;
参与决策过程;
(三)互派管理人员;
使其他企业依赖本企业的技术数据等。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一方不足20%的有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有权参与财务和经营决策时,一般认为对另一方有重大影响。
第二,关联企业的法律特征。
具体来说,关联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关联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之间的联合体。首先,关联企业是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个企业组成的一种企业联合体,但不是独立法人。其次,关联企业是企业之间的联盟,具有控制和从属的特征。所谓控股企业,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对其他企业施加决定性影响的企业。所谓下属企业,是指被其他企业控制的企业。一般来说,控股企业和关联企业一般以股份控制和合同控制为特征。前者以母子公司为典型代表,后者是德国Kanzern最重要的体现。
(2)关联企业是通过特定方式联系起来的企业集团。这些具体的连接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一是资产的手段,主要表现为参股;
二是合同手段,主要包括主导合同和利润支付合同;
第三,其他手段,比如人事链等。大多是从资产中分配的。
(3)关联企业是基于特定经济目的而形成的企业联合体。一般来说,关联企业是企业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需要而结成的联盟。具体的经济目的可能是为了垄断市场,也可能是为了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寻求合作,也可能是为了加强企业的竞争力。法律动机是一个企业希望通过特定手段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在词典释义中,联想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在事物中是有联系的,在某种意义上不能相互分离。关联公司是利益共同体的纽带,两个公司的利益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