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公司变更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公司名称变更,这是公司章程的问题。今天企名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看公司章程中存在的问题:修改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公司章程中的哪些条款属于,修改公司名称变更的章程,最后写新名称还是旧名称。
营业执照中变更住所时公司章程属于哪一章哪一条?
03010 2113第八章合并、分立和5261变更注册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由公司股东会决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十一条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程序是:
(一)董事会提案。董事会通过了提出修改条款的决议,这些条款与其他未修改的原有条款一起构成了一部完整的新章程。这个宪章被称为审查宪章。
(2)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大会的专属权利,未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有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章程的变更损害公司特别股股东权益的,必须经特别股股东大会决定。无论股东会是常务会议还是临时会议,都可以修改章程。但董事会必须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公告中列明修改章程的事项,不得提出临时动议。本章程的修改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应根据修改决议正式修改本章程的内容。
(3)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董事、监事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章程变更登记。申请时必须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会议纪要、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修改后的条款对照表。一旦政府主管机关核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新章程即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
营业执照中变更住所时公司章程属于哪一章哪一条?
1.你认为变更公司场所是受《公司法》哪条规定的?一般公司章程都是自成体系的。这个要看你公司自己的章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企业名称变更的章程名称应为新名称的章程。修改后的章程或新章程不需要盖旧公司名称的公章,只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全体股东、法人(具体你需要问工商局,因为执行标准不一样))签字即可。税务网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