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未签合同,索赔10万左右。如果公司立案后有意变更,是想逃避责任。新的法人应该是亲戚,已经被指控十几次了。有限公司,可以追究前法人的责任,要求前法人偿还吗?
作为一个多次仲裁的人,我想给你一些建议:
1.证据,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让你打赢官司。
2.工作时确定公司名称和法人。其他都不重要。即使公司法人换了几百次,前老板也跑不掉工商局的公司详细名单(可以去公司所属的工商局申请打印一份,免费)。
3.至于什么公号没钱,注销公司,和你有什么关系?如果赢了官司,申请公司财产保全,等法院强制执行,获得赔偿就好了。你是原告,不是被告。如果你说了一些不愉快的话,你老板的父母都死了,你还得为他戴孝。
4.保留所有与公司相关的录音、文字、视频。如果老板威胁你,这也可以作为证据。你甚至可以用它来进行第二次投诉,这样会让他自己吃不了兜着走。也许你会得到比你的10万元更多的赔偿。
假设这四点对你来说足够了。该仲裁了。别急,大胆去做。
你背后是中国劳动法和劳动仲裁委的支持,何况是一个小公司。世界500强都是空的。你害怕什么?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自己的赔偿,就此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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