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加入了一家公司。当时入职的时候说试用期一个月。我成为正式员工后,买了五险,没有任何黄金。
上班后发现面试时承诺15号发工资,但一直是20号左右给我们发。而且只找到了黄金没有和我签约,之前承诺的五险也没有兑现。每次发工资,都不会给我们看工资条。我都不知道工资对不对。
4月1号开始上班,然后5月17号发了一个月的工资,才发现工资被压了半个月。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我被压的半个月工资会不会不给我发?
那我要恭喜你了,但我还是建议你不要因为“个人原因”而离开,而是被迫离开。
以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你现在的问题是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要向你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一倍。
但在此之前,你需要收集一些证据:
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证明自己的实际月收入(发现金证明不了,可以看看有没有工资条);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多久。不过我很幸运的告诉你,社保的缴纳记录可以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事实。
至于你的月收入,你可以去银行打印出你的工资,可以验证,也可以推你的工作时间。因此,总仲裁委将选择支持你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
不用担心单位不给你发15天工资。这时候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