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署)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及委托期限;3.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