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是无限责任的对称。
是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的财产范围内对一定债务承担的责任。有限责任可分为人的有限责任和物的有限责任。前者是指债务人仅以一定的最高额财产作为责任限额。例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破产后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责任;后者是指债务人仅以特定财产承担责任的限度。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以继承的财产为限。
所谓有限责任,就是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是指投资者仅以其投入企业的自有资本清偿企业债务的责任形式。如果他们资不抵债,超出的部分自然会被豁免。有限责任是大公司崛起的重要因素。而合伙制和个体业主制的业主一般需要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对现代公司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克服了无限公司股东破产带来的个人破产风险,方便人们投资入股,是筹集大量社会资金、成立大型企业的最有效手段。这种专用术语多用于组建公司或企业,以表明公司或企业的性质,如'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有限责任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但是,有限责任制度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它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有限责任的适用也有其条件,即应当以股东和公司人格的独立和分离为前提。具体来说,首先,公司的法人人格必须独立于股东而存在。公司应当享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股东有限责任的适用必须遵循公司与股东完全分离的原则。
总的来说,好处如下:
第一,有限责任制度可以降低和转移风险,鼓励投资,克服无限责任对企业形式发展的制约。
第二,有限责任制度降低了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促进了公司的高效运作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