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电视台)
沂水供暖发布重要通知!
尊敬的供热用户:
2021年至2022年供暖季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供热用户办理供热相关事宜,现将缴纳采暖费、恢复供热、供热停报、业务咨询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热系统充水加压时间: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各供热企业将向供热系统注水并逐步增加压力。请供热用户在此时间前完成对自身供热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因家中漏水造成资产损失。(供暖系统充水升压的具体时间请参考附件或供暖公司另行通知)
二。2020年至2021年供暖季供暖时间、价格及采暖费缴纳情况
(1)供暖时间:自2021年11月10日起,共计125天。
(二)缴费标准:根据郑怡发〔2019〕97号文件缴费标准,住宅供热价格为23元/O(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居民供热价格37元/O(按建筑面积计算)。
(三)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2021年9月15日起,各供热企业开始收取采暖费,采暖费缴费时间至2021年11月10日结束。供热用户应按《企名网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额采暖费。(各供热企业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见附件)
三。申请供暖、恢复供暖、暂停供暖及注意事项
(1)供热应用业务
(2)恢复供热业务。
上个供暖季供暖用户报停业务。本采暖季需要恢复供暖的,他应到供热公司恢复供暖业务,同时缴纳采暖费;供热用户如有往年欠费,必须还清欠费后才能办理供热回收业务,否则不予办理。
(3)暂停供热业务
这是供暖用户第一次办理供暖停气业务,需要携带房产证和业主身份证。如果是别人代理,他需要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直接去找供热公司。办理停暖业务的用户在本采暖季只接受整户停暖业务,不接受月停暖、分区停暖、楼层停暖业务。申请停止营业的用户,请断开入户管道,并采取措施排水、冻结暖气管道,否则后果由用户负责。
特别提示:
申请停复供热业务的用户必须在10月25日前提出申请,否则由于临近供热、业务量大、系统充水、压力增大等因素,将无法按时申请或接入系统,影响您的正常供热。
(四)注意事项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企名网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供热公司将对欠费或不交费的用户采取断网、停止供热、或按规定缴纳全额采暖费等措施。如果不配合,将联合公安、执法、电视台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并予以曝光。
特别提示:
如果您发现有私自放置水阀、循环泵、扩大供热面积、不交费供热等行为,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拨打供热公司服务热线或供热部门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供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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