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时,我们需要向中介公司支付海外公司的印花税和设立阶段的手续费。印花税会有完税凭证,中介机构也可以开具相应的发票,应付给母公司。由于海外公司尚未成立,这笔费用由母公司支付(约16万人民币)。请问这笔费用怎么记录?是母公司的费用还是作为母公司的预付款?(如果是母公司提前支付,是直接从增资中扣除,还是由海外公司单独支付?答:以子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印花税由子公司承担。子公司成立前发生的部分费用由母公司支付的,母公司在收取费用时应向子公司开具发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相关条款_ _ _ _ _ _ _ _ _税务机关有权根据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收取或者不支付价款或者费用,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