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拟注册地的工商局办理名称核验时,核对确认是否有重复。或者先查名字再申请验证。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注册企业名称时,应注意:
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企业名称,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下属企业的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者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的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无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4.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国务院决定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为行业限定词。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其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扩展信息:
注册公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目前,中国的公司分为有限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占了很大比例,因为他们承担的对外责任是有额度的。
2.注意注册公司的费用。问题包括银行开户费、代理服务费等。
3.对于有特殊项目的公司,需要提前申请行政审批。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