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别人的公司名称和我的商标一样侵权吗?
另一家公司的名称和直接商标一样,不属于侵权。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姓名权,不存在与商标同名的侵权行为。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我国实行企业名称分级登记制度,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核准登记企业名称。但全国范围的网上检索系统尚未建立,汉字组合有限,实践中往往导致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名称在不同的行政区划注册,产生冲突。在因企业名称冲突而引发的诉讼中,由于双方的企业名称都是合法注册的,所以是合法的。因此,只有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判断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混淆或搭便车的行为,客观上是否有误导公众的可能,才能确认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确定是否侵犯企业名称权。
二、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存在损害事实,即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商标所有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该注册商标的单位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是损害事实。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行为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事实。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的销售行为与商标所有人造成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很难把公司名称和商标侵权联系起来。正因为如此,有些公司可能只是使用了自己名字的注册商标,和其他公司的商标一模一样。但在公司名称本身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起诉对方故意侵犯商标权是非常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