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中使用公司名称的场景很多。不小心把公司名字写错了会怎么样?可能大部分人都觉得除了让自己尴尬,给别人留下粗心的印象之外,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换一个就好。但下面这个案例警示大家,尤其是法律同仁,可能没那么简单。
2021年5月2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服务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服务公告(北京丰途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阅《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审监罚字[2021]77号)的具体内容,我们发现被处罚的原因之一是该公司开发的小程序的服务协议条款中表述的公司名称与其实际名称不一致。
原来公司名字叫“北京丰途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个小程序,品牌是“丰途旅行”,主要做旅行服务。但服务协议中的公司名称却写成了“北京丰途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这个错误很可能是由于法律事务或协议起草的疏忽造成的。结果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冒用另一家公司名义的违法行为,给该公司带来了不必要的行政处罚。
以上案例对法律同仁,尤其是平台企业、面向大众消费者的企业、各种经营主体的企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审查与用户的协议时,在解决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条款时,有必要避免在最简单的公司名称中犯低级错误。
也许对别人来说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疏忽,但对法律同仁来说却是一个严重的法律问题。
附件:《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公司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未依法登记,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的名称,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