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业务往来,也做不下去了。如果它想注销,怕麻烦,没钱,又不愿意报税,就不理公司了.这样真的“安全”吗?
也有朋友说,不理公司后,突然又有业务了,要重启公司正常运营,才发现公司已经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我该怎么办?
撤销等于取消吗?撤销不等于取消,信用污点是抹不掉的,知道吗?
注销是在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下,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撤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被工商局强制停止经营。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法人地位并未消失,其所承担的债务、债权、税收仍在。
所以撤销不等于注销!这是行政处罚!
想彻底解决问题,就得取消。要知道,如果企业被吊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必须在15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并分别到国税局和地税局补缴之前所欠的全部税款和滞纳金。作为法定代表人,你受到就业的限制。如果要成立新公司,新公司的名称不能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名称相同。
103010第146条: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003010第四条:
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且未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一、依法注销
注销步骤: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去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在报纸上发表声明。
4.报纸刊登45天后,再次到工商局申请注销。
5.去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不注销的,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吊销你的营业执照后果很严重。你会被列入黑名单,受到联合信用惩戒。三年内不能注册公司,不能使用原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