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二手车过户后,不会发放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而是在备注栏进行签注,所以买了二手车的新车主的信息只在记录页上有危险。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下列证明和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和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认可的转移证明;
(六)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机动车现所有人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居住的,车管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车辆识别代码拓印膜,审核提交的证件和凭证,收回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机动车新的车牌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信息: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
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大疾病、残疾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明代为申请。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经营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参考信息企名网-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