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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名称侵权

发表日期:2022-11-25 14:33:07
专家点评|网络游戏合规性审查要点知识产权篇 作者:吴月琴林小萍华诚商行 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速,合规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知识产权合规问题。作为图像、音乐、文字、电脑软件等元素的集合体,网络游戏是复杂的。企业可以采用“要素拆解法”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的合规性进行审查,从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角度检查每个创意要素的风险。 一、版权侵权风险审查 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网络游戏所包含的要素可以分解为: 文字元素:游戏故事背景、游戏任务、游戏人物、技能等文字介绍。游戏剧情和人物台词、旁白等。 图形元素:游戏Logo、游戏人物、游戏道具、游戏场景、游戏地图、静态游戏画面、游戏中使用的字体; 音乐元素:背景音乐、间奏、音效等。 视频元素:游戏过场动画和动画效果,游戏整体运行画面等。 计算机软件:游戏程序等。 思想元素:游戏规则和说明、游戏画面布局(窗口、道具摆放位置)等。 网络游戏包含诸多要素,侵权方式复杂。比如游戏中的文字元素可能侵犯其他文字作品,也可能侵犯其他电影或电子作品的改编权;游戏中的过场动画可能侵犯文字作品的改编权,也可能侵犯其他种类电子作品的著作权。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作品,著作权侵权认定中“实质相似”的标准也有所不同。因此,很难全面检查侵犯版权的风险,但仍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检查。 01 公司内部自查,初步排查风险 请设计部门列出游戏设计过程中的参考要素,初步框定验证范围;在此范围内,进一步查询所涉及元素的知识产权。成熟的游戏企业可以根据游戏产品规划、游戏类型、游戏主题和风格,建立自己创作或授权的游戏素材库。 凡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在查明权属后协商谈判取得授权,并注意授权的限制条件(包括授权范围是否包括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授权目的、授权区域、期限)。 02 检查每个元素的相似作品的相似性。 关于文本元素 作品侵权判定通常采用“五步抽象概括法”,即排除仅构成抽象思想的部分;会构成对逻辑性和实用性的排斥;用情景原则排除标准化不可缺少的部分;排除部分公共领域;分析剩下的“表情”部分的相似度。词,往往不仅最低级的词表达会构成“表达”;当上层故事的故事情节、互动、发展足够具体时,也会构成“表达”。但这种上层的“表述”需要层层总结,主观性强,难以做出准确的侵权分析和判断。从调查的客观性和效率来看,可以简单地从“字面”表述进行相似性检查。验证工具可以使用第三方文本检查软件。 关于图形元素 检查图形元素的相似性,首先要排除使用公共元素的部分,提取图形元素的原始部分进行分析。 检查图形的相似度,可以用图片搜索引擎,比如百度图片识别。 在图形元素中,字体侵权的风险很容易检查。你可以在各个字体库的官网上查看使用的字体是否是付费字体,比如: 关于音乐元素 游戏中涉及的音乐不仅包括相对完整的背景音,还包括简短的特效音。在第三方音乐识别软件的曲库数据有限,相似度比较算法未知的情况下,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风险排查的意义不大。 目前司法实践对音乐作品的“实质相似”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有“8小节相似”、“主和弦基本相同,和弦60相似”等标准。[我] 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可以经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批准。 ()等国内外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查询作品相关信息并获得授权。 关于视频元素 过场动画、动画特效、游戏整体运行画面都可以认定是电音作品。这类视频元素的相似性很难在大范围内进行检查,所以我们可以对竞技游戏、同类型动漫、电影或其他电子作品、文字作品等可能引发风险的对象进行规避设计。 关于计算机软件 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查询已注册的计算机软件。查询结果不显示具体的程序内容,但如果可以确定相关程序代码的著作权人,则可以考虑是否联系沟通进行授权。 司法实践中,判断计算机软件侵权常用的规则是“联系实质相似排除合理解释”。【二】游戏软件与一般的计算机软件相比,其特点是可以通过编程实现场景、任务、人物、操作界面随游戏进度而变化的效果。客观来说,两个独立开发的游戏软件在游戏流程和内容上不存在高度相似的可能性。因此,如果游戏过程和内容高度相似,被告又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游戏软件将被认定为实质相似。 适用于游戏侵权的法律抗辩通常包括: (1)该软件是被告独立开发的; (2)被告的软件具有其他合法性; (3)软件中可供选择的表达方式有限。[iii]因此,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开发过程的痕迹,以便处理纠纷。 关于思想的要素 游戏规则和描述属于创意,不受版权保护。但当游戏规则具体化到一定程度,成为原创表达时,仍有可能被认定为作品。所以对于具体的游戏规则和说明,还是需要像文本元素一样进行严格的相似度验证,这里的验证可以将范围限定在同类型的游戏。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相似度是特定语境下可用的有限表达,则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游戏的布局(窗口和道具的摆放)在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思考,一般不存在侵犯著作权的风险。 二、商标侵权风险审查 网络商标侵权的风险审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01 提取可能构成商标的显著要素。 文字:游戏名称、游戏角色名称、具体地名、道具名称、技能名称; 图形元素:游戏软件图标、游戏APP图标、游戏角色等图形符号。 声音元素:游戏音频或背景音乐。 02 确定与游戏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类别 游戏及相关服务的商标注册类别主要包括:第九类(游戏软件)、第二十八类(游戏机)、第三十八类(通讯、电视节目服务)、第四十一类(网络游戏)、第四十二类(软件服务)等。 游戏衍生品包括:综合考虑商业计划书和品牌价值,游戏产品常见的衍生品类别有第16类(文具办公用品)、第18类(箱包背包)、第25类(服装鞋帽)等。 03 通过官方商标查询系统进行商标近似查询。 04 判断这些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使用。 商标使用,即起到了识别商品或服务用途的作用。商标的性使用是判断商标侵权的首要因素。使用他人商标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或者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成分、性质、用途、功能、特点、质量、重量、数量或者其他特征时,不构成商标使用。以大富翁案[四]为例,法院最终判决“大富翁”的标志使用不构成对大富翁商标权的侵犯,理由是原告的使用是用于概括或说明游戏的目的、规则、特点和内容,不构成商标使用。 但判断是否为商标使用仍存在主观判断风险,根据商标搜索结果调整游戏商标设计更为安全。 三。专利侵权风险审查 对于网络游戏专利侵权的风险审查,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切入: 01 回顾自己的技术。 我们可以对游戏领域的专利进行调查,找出与企业技术创新高度相关的专利。可以搜索专利的主要数据库包括: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 欧洲专利商标局数据库: 美国专利商标局数据库: 游戏的开发主要基于计算机编程,可能涉及的专利包括: 由于专利侵权的判定比较复杂,在锁定目标专利后,可以先审查目标专利及其相关专利的法律地位以及是否存在无效理由。如果专利没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无效的理由,就没有侵权的风险。 判断有效专利侵权的可能性,应当对专有技术和目标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进行比较,采用普遍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进行侵权判断。 02 许可专利的信息跟踪。 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及时获得专利使用授权,并为这些专利建立数据库,在专利许可到期时及时更新信息,规避侵权风险。 03 审查使用硬件设备的专利。 在游戏开发和运营过程中,必须涉及到主机和外部设备等硬件设备的使用。非自主研发的硬件设备在购买时应进行调查,查看硬件设备上是否有授权专利,是否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可能,避免因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零部件而导致侵权责任。 四。不公平竞争风险审查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第六条[v]的规定,使用与具有一定影响的网络游戏相同或者近似的游戏标识或者游戏装饰,可能使玩家误认为两个游戏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可能构成不当行为。此外,根据该法第二条规定,[vi]上述游戏规则虽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使用已经对相关公众产生一定影响的游戏规则,超出参考范围,造成玩家混淆,可能被认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对不正当竞争的判断更不确定。从风险调查的角度,我们建议网游开发商在开发游戏时杜绝抄袭行为;如果借鉴和模仿知名游戏,就要做有特色的闪避设计。 精彩内容 [i]李瑟娥文杰:《流行音乐曲谱抄袭实质相似认定标准研究》,第2号,《法制与社会》 20。 [二]参见宋健,顾涛:《计算机软件侵权认定若干问题论述》,第13期,《人民司法》第20期。 [iii]《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因可供使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现有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现有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iv]参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浦民三(执)第125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23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可能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包括简称等。)和名字(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别人对其有一定影响的;(3)擅自使用域名、网站名称、网页等的主要部分。其他人对其有一定影响;(四)其他足以误导他人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vi]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作者简介 吴 上海华成办事处 合作伙伴, 业务范围:知识产权、企业商务、金融和资产管理。 联系信息: 吴律师的执业领域是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金融和企业商务。曾担任多家跨国公司、国有企业、大型机构、创新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合规建议,包括商业模式、业务资质、操作风险评估、合规建议等。吴近期与国外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多家企业提供涉及跨境数据合规(含)、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法律服务,涵盖互联网、金融、汽车、医疗、快消、软件、咨询、培训等行业。他是吴律师协会会员和中国公报分会主席。回到企业https://www.zhucesz.com/看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