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的必备项目之一,是表明公司本身的文字符号。公司的名称必须用文字表达,而不能用一些数字、符号或图形。
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这是为了让人们更容易理解公司的性质及其信用。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