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状的基本结构一份民事起诉状一般分为五个基本部分:1 .标题。一般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起诉状”。2.列出诉讼当事人。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如果有第三人,应列出第三人。诉讼标的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如果实在不清楚,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为必填项。如果是以实体为诉讼标的,应写明实体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住所)、联系方式,最好附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3.索赔。诉讼请求应当用序号分开,并按照“请求”的顺序排列用这种格式写。此外,一些法院现在要求诉状陈述诉因。但诉因不是必要部分。4.事实和理由。即先说明事实(如侵权),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的理由(程序法的规定)。实践中为了简便起见,有些简单的案件可能不详细说明原因,只写“应依法承担责任”和“依法向你院提起诉讼”。5、文末。文末要写明递交起诉状的法院和证人(原告)的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中至少有一份必须是由被诉人签名(盖章、按指印)的原件。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原(诉)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二)原告的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四)被诉法院名称、诉讼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