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市场主体都面临压力。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自治区深入贯彻《企业开办优化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护市场主体”。
目前很多市场主体都面临压力。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自治区深入贯彻《企业开办优化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护市场主体”。
努力营造便利的政务环境。
努力营造便利的政务环境。
扩大电子证照和电子签名的应用范围,为“保护市场主体”注入强劲动力。与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局合作,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务活动等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利用电子灯光照亮证照,实现身份识别、资格审查、证照留存等全流程电子化功能。
扩大电子证照和电子签名的应用范围,为“保护市场主体”注入强劲动力。与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局合作,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务活动等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利用电子灯光照亮证照,实现身份识别、资格审查、证照留存等全流程电子化功能。
出实招优化企业开办注销。
出实招优化企业开办注销。
一是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协同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局全面落实“企业承诺事后监管”的名称审批原则,进一步优化独立名称申报制度,实现独立名称申报与设立流程合并;减少“近似名称”的人工干预;进一步扩大受限词汇的信息提取范围,丰富告知和提示企业的内容。
一是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协同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局全面落实“企业承诺事后监管”的名称审批原则,进一步优化独立名称申报制度,实现独立名称申报与设立流程合并;减少“近似名称”的人工干预;进一步扩大受限词汇的信息提取范围,丰富告知和提示企业的内容。
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自治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对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加强涉企营业执照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协同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局、司法局全面梳理涉企业务备案事项,及时纳入“多证合一”范畴,与营业执照同步办理相关备案,推动实现“一证准营”。
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自治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对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加强涉企营业执照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协同行政审批
在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求实效。
在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求实效。
实行歇业制度,帮助企业休整再出发。103010指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自主决定歇业。市场主体歇业前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地址等信息。市场主体终止歇业后,应当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停业的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目前线上线下都可以歇业。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关闭。市场主体以企业身份登录,可以通过【关闭】模块申请关闭备案、延期、终止业务。二是市场主体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业务人员线下受理。歇业并不导致市场主体的取消,而是基于对现实的综合考虑。方便小微企业在因经济危机、疫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困难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时,让市场主体按下“暂停键”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营业,仍保留其市场主体资格,待情况好转后再恢复营业。
实行歇业制度,帮助企业休整再出发。103010指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自主决定歇业。市场主体歇业前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地址等信息。市场主体终止歇业后,应当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停业的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目前线上线下都可以歇业。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关闭。市场主体以企业身份登录,可以通过【关闭】模块申请关闭备案、延期、终止业务。二是市场主体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业务人员线下受理。歇业并不导致市场主体的取消,而是基于对现实的综合考虑。方便小微企业在因经济危机、疫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困难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时,让市场主体按下“暂停键”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营业,仍保留其市场主体资格,待情况好转后再恢复营业。
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呼和浩特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努力保护市场主体,出实招、求实效,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内蒙古市场监管局)
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呼和浩特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努力保护市场主体,出实招、求实效,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内蒙古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