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情况,就是开发商建的楼并不完全以自己开发商的名字命名。而那些大牌房企,比如绿地、万科、碧桂园,基本上或多或少都会带上自己的名字。按理说,这是推广自己品牌的好时机。为什么这么低调?原来这里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套路。
一是开发商自身实力比较弱,是联合开发。
在这波房价开始的时候,可以说涌现了一大堆开发商,都是来拿地建房然后分一杯羹的。谁让房地产是暴利行业呢?但是,房价涨了,地价也涨了。所以当那些小开发商无法独立完成拿地开发时,就出现了你提供土地,我提供资金的多方开发模式。好一点的是两家,差一点的是三家或三家以上房企联合。如果这个组合没有问题,那就没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被踢皮球。你根本找不到能解决问题的人。
第二:这个开发者只是名义上的开发。
这种以名字命名的发展已经在边肖出现。表面上是某大牌地产公司在开发建设。其实这个房地产公司可能只是进行了一期工程的施工,后面的工程根本就和这个大牌的房地产公司没有关系,只是名字没变而已。当然也有一种情况,大牌房企要去一些地方城市开发,但是亲自来会比较麻烦,所以在当地重新注册一家公司,以当地公司的名义办理各种开发手续会比较方便。
虽然说项目会以大牌房企的名义宣传,但一旦出了问题,就会把当地公司推出去当挡箭牌,把责任都推到当地公司身上。这样的公司非常灵活方便。
此外,还有其他好处,比如质量问题不会影响其他房地产项目。而且这个项目即使口碑很差,也不会对主公司有什么影响。最后,如果公司准备放弃这个项目,退出市场,只需要直接出售本公司相应的股份,出售和转卖都相当方便。
第三,开发商和投资人可以是两家公司。
在我们的常规观点中,开发商和投资者应该是一个公司。但也有可能不是公司。开发商负责拿地盖房子,然后背后有投资方出钱建设。我们买房,跟那些开发商打交道,都是一手交易。但是,有时候投资人会说,拿下这个房子,就从幕后走到台前。这个时候那些投资人才是真正和我们有关系的人。所以,自然,名字不能一样。
最后,很多情况下,由于房地产开发是一个长期的庞大工程,很多公司合作开发的情况非常普遍。只要了解每个公司的实际作用和口碑,买这样的房子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