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9日讯日前,据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报告》。
附件中所列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号为“婺城建机处罚决定书第[2020]19号”显示,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2地块二期(以下简称“该项目”)塔吊安装单位。在安装塔吊过程中,存在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的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结合《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决定对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是a股陕西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工程机械股票代码:600984)的全资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机)总资产约十亿元,净资产约十亿元。陕西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工程机械产品和大型钢结构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品种包括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全液压稳定土搅拌机、稳定土厂拌机、路面铣刨机、自卸汽车、改性沥青设备等。其中主导产品大型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和稳定土拌和机目前在国内市场同行业中排名第一。
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庞源租赁Pyrent)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专业从事建筑工程、能源工程、交通工程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拆解和维修。
(中国网财经综合文/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