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差一定要以公司名义开发票才能报销吗?
除门票和住宿发票外,其他个人出差的发票可以当面开具。报销的话,发票一定要以公司的名义开,因为这是报销前的业务费用。亲自开具的发票视为个人消费,与公司无关。只能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保障,不能作为公司的报销。
出差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发票可以打给个人。具体报销请参照公司和财务部门的规定。
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以公司全称为抬头,个人账单不予报销。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费用:
1.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和礼品支出。
2.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3.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费用。
4.购房、交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5.其他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但也有一些应付给个人的发票,却是与企业收入相关的费用,公司应该报销:元。
1.差旅费:员工出差购买的机票、意外险必须是员工的名字;
2.办公通讯费:手机登记为个人员工,发票也是开给个人的;
3.旅游住宿费:是以个人名义入住酒店的住宿费,发票一般是开给个人的;
4.住房补贴:企业提供住房补贴,特别是针对外籍个人。职工凭发票申报出售住房补贴,但由于职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应付给个人;
5.企业请个人办事3360。合同规定,个人办理事项产生的费用,如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个人应当以个人名义取得发票,并提交企业报销。
企业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报销个人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住房补贴等费用时,要注意获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个人费用与企业经营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