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
2.公司签字《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签字(公司公章)。
4.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提交协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
扩展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文章XI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个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
第十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动、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有担保的财产作为出资。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的术语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第十六条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
第二十二条
申请登记的公司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出相应修改。
第二十四条
公司住所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开立银行账户,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章办理税务登记。
参考百度百科-法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