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修改发票标题。
购买电子客票的旅客,付款后应向出票单位索要《行程单》;103010是一票一单,丢失不赔;《行程单》不能任意涂改。旅客应核对《行程单》上所列项目,如姓名、身份证号等。
《行程单》不作为登机牌使用,但变更时旅客必须出示《行程单》原件;退票时,旅客必须持《行程单》原件向原售票部门申请;购买普通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的旅客,如有必要,可在客票所有航段使用后7日内向原出票单位申请领取。由于民航系统的限制,航空公司不负责提供。
扩展信息:
在国航各直属售票处(特别是开通此项服务的城市直属售票处)、国航官网、手机平台、国航全球服务热线95583,购买国航国内实际航班电子客票的旅客可使用国航自助打印旅行行程单服务。
从航班起飞前13天到起飞后7天,旅客可以使用自助打印服务。并且旅游行程单只能打印一次,丢失后不能补办。
如需退票,旅客可持打印好的热力旅行行程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在国航官网、手机平台、国航电话购票的旅客,可拨打国航全球服务热线95583办理退票手续。
同时,您需要将打印好的旅行行程单邮寄给国航。详细邮寄地址请咨询9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