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宜兴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科获悉,7月1日起,企业名称中带有“江苏”行政区划(以下简称“冠省名”)的,无需提前核准。企业可通过江苏省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主申报名称,登记机关在企业登记注册时予以核准名称。
随着“3550改革”的深入,优化企业登记受到了社会的关注。据介绍,过去,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设立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申请人必须先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工作人员会进行预批准。两年前,以“无锡”、“宜兴”命名的企业陆续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实现了网上自主命名。冠省名称预先核准的取消,实现了名称登记与企业设立登记的合并,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申请人的时间成本。但是,独立名称声明的实现并不是“我的名字我做主”。申请人仍需遵守企业名称的相关规定,如不得违反市场监管总局的禁止性规定、公序良俗、不得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和文字等。此外,前置审批中涉及冠省名的企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经登记机关确认保留的,在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予以登记。
近年来,我市不断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先后以“减政”推动“简政”,解决了证照办理“部门多跑、材料重复提交、办理时间长”等问题,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据统计,今年1-6月,全市新增企业3500多家,其中以“江苏”为字号的企业近400家。
(文章宜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