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山东聊城振华超市有限公司闸口店涉嫌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案。
案例类别
序列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例名称
非法企业名称或非法自然人名称
社会代码/注册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全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类型和基础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做出惩罚
组织名称
和日期。
评论
食物
一个
城监罚〔2022〕56号
聊城振华超市有限公司闸口店涉嫌经营检测不合格食品。
山东聊城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闸口店
91371500MA3CBP5L5B
孟范颖
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涉案食品予以没收,并免于其他行政处罚。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