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通报,贵阳市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先是一名从事装修行业的男子利用工作之便,收集了一百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出售牟利。
1经常被电话骚扰,怀疑自己的信息被泄露。
“,我是某某房地产的销售经理。现在我们有一个促销。你有买一个的打算吗?”“我们是某某装饰公司的。你家装修好了吗?”……今年,家住贵阳市南明区的陈老师就经常被这样的推销电话骚扰。
这些业务员不仅知道陈先生的姓名、电话等信息,甚至知道他的家庭住址。对此,陈先生在怀疑自己个人信息为何被泄露的同时,也担心自己个人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
公安部调查发现,这名姓陆的男子出售公民信息。
“很多人都受到了类似的骚扰,严重影响了公民的正常生活。”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网安大队崔警官说,今年以来,公安部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案件行动后,南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积极响应。
警方查封了储存公民个人信息的电脑。
今年2月,网安警方在网上梳理调查时,发现一名叫陆毅的男子正在网上出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如房产所有人名单、业主信息、银行账户VIP客户信息等
网警上报线索后,南明公安分局成为由网安、刑侦等警种组成的专案组侦破此案。通过前期大量的摸索和侦查,专案组民警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陆某的相关情况。
3个楼盘的户均信息2000元,到目前为止,盈利10000元。
据报道,30岁的陆老家在遵义凤岗。大学毕业后,他从事房屋装修工作。工作期间,陆某利用平时能接触到的相关信息,有意识地搜集起来。此后,他在网上公开出售以获利。警方进一步调查还发现,陆某通过互联网向罗等三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70余万条。
嫌疑人卢某
今年3月21日,专案组分成四组采取行动。在花果园某办公楼内,将正在上班的陆某抓获,并起获存有公民个人信息一百多万条的电脑及硬盘。与此同时,其他三组民警也进行抓捕,抓获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罗某等3人。
据陆某交代,他根据某楼盘的入户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要价1000元至2000元不等。案发前获利1万元左右。
目前,陆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刑拘,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
阅读延伸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03010第二百五十三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在履行职责或者为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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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鹏陈旭报道: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