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发现怀孕,5月3日打电话给昆山分公司经理。5月5日公司发通知,从昆山分公司助理调到上海分公司助理。因为我的合同是昆山分公司签的,劳动局协调让我留在昆山。5月18日,公司发布通知,内容如下:1。请张艳在七日内提供结婚证原件,供公司核实结婚事实。
2.请张艳按照公司指示在三天内到昆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详细的怀孕及预产期,一方面保证胎儿健康,另一方面提前为公司安排工作代理事宜。
3.为避免影响公司工作安排,对公司造成损害,请配合上述要求,否则将因违反公司纪律受到处罚。
之后劳动局出面协调,但我不知道协调的结果,也不知道最后是否受到处罚,因为我也没有收到处罚通知。
6月7日发布的通知内容如下:培训和常识。
由于内部工作整合的需要,昆山分公司助理(张艳)于2010年6月9日被安排回上海总公司培训至。
截止到2010年7月8日,学员请于2010年6月9日准时到上海总公司报到,电话:8:30。逾期不报者,视为旷工。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没有这种说法可以开车进上海,但是私家车不能进世博园区,停车方面也做了很多改进。
上海国际赛车场、虹桥枢纽、松江新城共5个自驾车停车换乘停车场(P R)。
收费标准如下:
数量、停车场名称、泊位数量
(一)收费标准
(元/次)
1上海国际赛车场停车换乘停车场4000 5
2虹桥枢纽停车换乘停车场3000 10
3松江大学城地铁站停车场换乘停车场300 10
4松江谷阳北路停车场换乘停车场1400 10
5松江公交停车场停车换乘停车场130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