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用“爬虫”软件非法获取企业注册信息扬州邗江:9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张东伟、吴艳利、姜伟)依靠开发的“爬虫”工具,非法获取并出售相关公民个人信息。由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等9人有期徒刑7个月、拘役4个月。
2021年,供职于某财税会计公司的赵某(另案处理)与老板协商,开发了一款名为B(化名)的软件,由他负责维护。“我们公司为了发展业务,需要联系新注册的有代理业务需求的公司,但是怎么联系是个问题。”赵曾在某企业信息网站充值高级会员批量下载工商注册信息,但信息中并未包含手机号码。于是,赵编写了一个“爬虫”工具,可以抓取新注册公司保留的代理商的手机号码。
就这样,赵利用企业信息网站输出各地新注册公司的公司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形成了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公司地址、注册资本、电话号码等一条条公司信息。然后将此信息导入B软件数据库。
用户点击B软件后,只要输入账号和密码就可以进入。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和支付条件,赵设置了不同地区的数据下载权限和使用时间。客户登录后,可以下载软件数据库中的工商注册信息。
这样,赵公司的客户信息来源就增加了。和老板商量后,赵觉得既然资料都准备好了,为什么不利用B软件盈利呢?于是,他们雇了几个人,按月向目标人群销售B软件,约定销售份额的20%到40%归销售人员所有,剩下的由赵和老板平分。
张是一名销售人员,他过去常常根据老板带来的清单与客户联系。有了B软件,他的工作变成了推广软件。张等人电话询问对方是否需要新的企业名单扩大业务。对方付款后,将赵设置的账号密码交给对方,方便自己登录使用。
很多购买了软件B的买家也发现了商机。充值购买软件B的使用权后,他们会将已获得的企业信息通过按条计算或按月出租的方式转移盈利。
今年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等9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张东伟吴艳利姜伟)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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