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e财通APP上线以来,“问与答”频道受到了各方政府采购人员的喜爱。短短10个月,“一问一答”频道收集了3500多个一线政府采购人员遇到的疑难问题和专家给出的解决方案。
边肖特别整理了易财通网友近日热议的行业问题以及政治专家的精彩回答,看看哪些问题对你有帮助~
要求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有误怎么办?
政府和行业的同事回答:评标委员会应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沟通并做好书面记录。前者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法律依据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含糊不清、有重大缺陷,致使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出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要求
财政部87号令要求,不能将从业人员作为资格或评价因素。员工具体指的是什么?
政法同行答:职工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体职工。
要求
要求供应商在90分钟内澄清和修改家具项目是否合法?
政矿行业的同事回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规定的时间是否是合理的时间范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时间内在评标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投标。关于“在评标现场的合理时间”,87号令未规定具体时间长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要求
金融监管部门接到对采购文件的投诉时,能否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论证后,再下达投诉处理决定?
政法同行回答:如有需要,可组织专家评审。法律依据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财政部门处理投诉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和投诉人补充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要求
在评标中,供应商的报价是否可以采用高于评标基准价扣分,低于评标基准价加分的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最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所以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情况基本不会发生。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六款,应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值,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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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了?政治同行的回答你都认同吗?每天都会有政府采购行业的同行在E财通APP上提出自己的问题,为别人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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