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拉面店,开在CBD的一个大型商场里。质监局找上门来,说我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和我店里的招牌名称不一致,要我配合调查,甚至罚款什么的。我的公司性质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确实和招牌一样。招牌使用的名称已经在几个月前提交了,正在进行商标注册。这有问题吗?我很困惑。很多大公司都是这样。
绝对的。你甚至可以在你的外门挂别人的商标,只要他们公司同意。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营业执照上的店名与牌匾上的店名不同,在不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情况下,商家名称的牌匾适当简化是可以的。
相关法律规定:
103010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扩展信息如下:
营业执照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起草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营业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最低有效期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应当在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起草了配套法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根据该办法,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当放置在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年检,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核实。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换发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另悉,国家工商总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的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施工行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注册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1.店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名称相同,可适当简化。比如营业执照登记为“xx市XX区XX路商业旺铺”,店铺的牌匾可以缩写为‘商业旺铺’。但是,你不能把名字从‘生意兴隆的店’改成‘财源滚滚的店’。
2.如果是加盟店,比如“麦当当”、“周x鸭”,店外的牌匾可以直接采用这些授权的品牌名称。您不能使用原始总线的名称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报登记。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和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第十条企业可以选择自己的品牌名称。字体大小应由两个或更多字符组成。企业因正当理由可以使用地方或其他著名作品的名称,但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名称。民营企业可以用投资人的名字作为字号。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和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其名称中标明行业或者业务特征。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其组织形式。所标注的组织形式必须清晰易懂。
第十三条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或者“国际”字样: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十四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在其下属企业的名称前冠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公司”字样,并注明该分支机构所在行业、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下属企业一致的,可以省略;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其关联企业的企业名称字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设立的分公司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公司的名称。
第十五条合营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合营企业成员的名称,但不得使用合营企业成员的名称。合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合营”或者“联营”字样。
第十六条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工商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第十八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预先单独提交的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登记主管机关预先核准单独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预先单独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一年。经批准设立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至筹建期结束。保存期间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保留期届满未办理企业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自保留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交回登记机关。
第二十条企业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注册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以上回答供大家参考。希望他们能帮到你。最好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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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商标在申请过程中是否可以使用,根据相应的商标使用主体来确定。有必要区分商标注册自愿原则和商标注册强制原则:
1.如果属于自愿商标注册的类型,可以在申请过程中使用商标,但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2.属于强制商标注册的类型,所以在申请过程中不能使用该商标。但目前只有卷烟、雪茄烟和包装烟丝的商标和部分药品是强制注册的,其他商品不需要强制注册。
所以,只要你没有拿到这些商标,基本上就不用担心在申请过程中的使用。
上海的朋友可以免费咨询我@通乾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可以,不影响。
营业执照的名称可以和招牌不一样,但不能太不一样,以免引起误解或歧义。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但是,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上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