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材料月末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甲公司2019年6月与材料A相关的业务如下:
(1)1日“原材料——A材料”科目余额20,000元(共2,000公斤,包括5月底验收入库但因发票账单未到而暂记2,000元的材料200公斤)。
(2)5日收到5月底暂估价中记录的材料A的发票。货款1 800元,增值税234元,运输费400元,增值税36元。所有的钱都用转账支票支付了。
(3)8日购买材料A 3000kg,发票已收到。货款36000元,增值税4 680元,运输费1000元,增值税90元。材料还没到,钱已经银行存款支付了。
(4)11日收到8日购买的材料A,验收时发现只有2,950kg。经检验,50公斤的短缺被确定为运输途中的合理损失。
(5)30日,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6月份,基础生产车间收到生产产品材料A 2000kg,车间管理部收到材料A 1000kg,企业管理部收到材料A 1000kg。
要求:
根据以上信息,假设A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以下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以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份完整的收据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标题、正文和收据。(1)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字体略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体裁名称组成,另一种是用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往下写。(2)正文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即收到的钱和物的数量,货物的种类和规格等等。如果是收到的钱,写下收到的原因。(3)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的个人或单位名称,部门具体收钱日期,一般要求加盖公章。有人处理。一般情况下,名字前面要签上“经办人:”字样。如果是代领,要在名字前面加上“代理:”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