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惠康”商标,厦门惠康食品有限公司与福州维塔龙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展开了长达9年的商标“争夺战”,直到2004年7月才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3360号裁定,撤销福州维塔龙的商标注册,并认定厦门惠康为“中国驰名商标”。但福州维他隆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的裁定,于2004年8月将商评委和厦门惠尔康告上法庭。同年12月,北京一中院一审作出:号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惠康”商标纠纷案的裁定。
对初审法官给出的结果进行登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不应予以登记。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惠康”商标注册是正确的。
因为商标的归属,诉讼水平也不差。
比如“贵阳湖南老干妈”纠纷;
腾讯“QQ”商标竞赛
欧派和江珊欧正
如何有效避免这样的事件发生?边肖在这里提出两点建议:第一类受保护的注册商标只在其类别内受法律保护。他人在申请人未申请注册的其他类别上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为法律所允许。因此,所谓全类保护,就是商标在全部45个类别中受到保护,以防止他人侵犯任何一个类别的商标权。其优势在于:防止他人执着于自己的品牌价值观;塑造商标优势;保持品牌竞争力;获得比“驰名商标”更大的保护;防止品牌价值被他人“破坏”;为企业发展和品牌扩张铺路。另外一个建议是:防御性商标企名网要把你现在的商标做一系列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具体来说就是注册一系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读音、图案的商标。保护正在使用中。防御性商标注册的另一种方法是对同一商标使用完全不同的产品或不同的行业。防止他人在不同的产品或行业使用你的商标。因为同一商标使用的商品类别有一定的限制,当产品跨行业、跨类别时,必须分开注册。如果你的企业发生类似的事情,你会如何妥善处理,提前预防?欢迎留言给边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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