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6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首场新年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6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不变”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中央和福建省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政策措施,落实福建民营企业发展大会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在实施平等保护、搭建展示服务非公经济特色平台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泉州检察院“亲廉护企”工作模式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文化品牌之一。
1关键词
更新的概念有明确的导向。
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坚持在司法案件中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坚持公平与效率。福建省检察院先后制定实施了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创业“16条意见”、维护台湾同胞和企业合法权益“18条意见”、服务保障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15条意见”,梳理重申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检察政策,释放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明确导向。
2个关键词
主动司法保护管理
在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的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案件为重点,依法严惩侵占、挪用资金、不正当竞争、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及时批捕、起诉。2021年,福建检察机关共批捕此类犯罪284件406人,起诉427件812人。批捕刑事案件4件17人,起诉刑事案件7件51人。
福建省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各地设立专门机构或办案小组33个,以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356人,起诉705人。在全国率先开通“福建知识产权稽查在线”直接受理知识产权投诉。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多元纠纷解决、技术调查官等10项机制。省公安厅、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福建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连续八次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3个关键词
探索试点企业合规性
此外,作为最高检确定的第二批试点省份,福建省检察院扎实组织企业合规试点,在泉州、莆田等10个市县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管理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单位全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管理委员会和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常见涉企犯罪类型,福建省检察院探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注册商标”、“串通投标”等专项合规建设标准,制定合规指引,为企业合规整改提供参考。
4个关键词
检察监督与权益保障
抓好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边条
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活动的监督,受理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生效判决监督申请205件,提出抗诉或再审建议65件。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加强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4条,法院采纳120条。
办理民营企业民事虚假诉讼案件39件,涉案金额800余万元。解决了7起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关键词5
平台质量服务
针对民营企业在产权保护、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需求,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渠道,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与省内各级工商联密切合作,实行日常联系、联合调研、民主监督、信息共享等机制。着力构建亲清检与企业的关系。推广泉州检察机关“亲清护企”工作模式,走访民营企业1240余家,举办座谈交流660余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79个检察室和检察联系点,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积极搭建特色检察展示平台。在泉州晋江设立非公企业法律教育基地,搭建“企业家服务平台”。邀请企业人员旁听涉企案件检察公告,推出了“参观预防职务犯罪基地,宣讲企业员工廉洁誓言”的“好课”新模式,受到企业欢迎。
下一步,福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福建考察精神,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精神,细化检察环节服务措施,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福建省检察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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