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撤销的公司名称可以使用吗?
1.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名称必须办理注销登记一年后才能使用,注销前一年不能使用。
2.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用的企业名称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
(一)已注册或处于保留期的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已注销或变更未满一年的原企业名称,但投资关系或受让企业名称除外;
(三)设立登记被撤销或者变更登记被撤销未满一年的原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公司名称要求
(一)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其名称中含有其他法人名称。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国际组织名称、国家(地区)名称、政党名称、宗教名称、国家机关名称、党政机关名称、军事机关名称、事业单位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军队番号、代号。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名称、国家(地区)与国家(地区)的联合名称、国家(地区)与行政区划或者其简称作为商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外国(地区)名称(包括习惯称谓)和中国(包括习惯称谓“中”、“华”)作为联合名称。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文字符、汉语拼音字母和数字(汉字和数字除外)。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现行标准的简化字,不得使用被替代的繁体字和未经批准使用的简化字。
(三)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
(四)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可能损害他人利益的内容。
(五)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即企业名称除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得与变更名称未满3年的其他企业的原名称相同,也不得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根据以上分析,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已注销或变更未满一年的原企业名称可以使用。所以,吊销营业执照,注销公司不满一年的,不能使用原来的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在https://www.zhucesz.com/企名网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