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开户单位和合丰公司持有息商业承兑汇票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办理贴现。该商业承兑汇票于2020年3月5日签发承兑,期限4个月,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3%,贴现利率为https://www.zhucesz.com/付款人银行在异地。2020年7月8日,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收到付款人银行的未付款通知及退回的收款凭证和汇票,向贴现申请人和丰公司账户收取票款,但和丰公司账户只有60万元。
按照以下要求编制招商银行会计分录:(1)计算贴现利息和银行实际支付的贴现金额。
(2)编制招商银行贴现的会计分录。
(2)每月末编制招商银行摊销贴现利息调整及利息收入确认的会计分录。
(3)编制招商银行应收车费回收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