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发现,其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的名字都差不多。这是因为好的名字其实都有一定的相似特征,但品牌、商标或公司名称只能有一个。有些人可能会想。既然重名的公司那么多,那么一个公司可以用很多名字吗?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一个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选择公司名称时,名称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一个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鸿泰润贾凯营侯杰
大姚润美广信儒家
肖宗玉鸿基钧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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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元泰项英满场
1.意命名法。命名法的核心是优先考虑企业名称的主要含义,大多使用美好的词语,如吉祥、健康、吉祥、泰、恒、旺、乐、和、富、德、旺等。如北京的“全聚德”烤鸭,上海的“老凤祥”珠宝店,都使用这些吉祥美好的字眼。在长期的命名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行业习惯,如药店的“仁”“堂”“同仁堂”“怀仁堂”。
2.别名口语术语。很多企业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对商标和品牌并没有特别的重视或明确的识别,但长期以来,其社会影响力比较大,潜移默化中形成了自己的品牌。这些品牌大多是口语说法,昵称之类的。这些品牌虽然没有具体的品牌标识,但由于影响力广泛,也具有品牌的功能。所以运营商干脆用这个名字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如天津的“狗不理”包子,陕西的“老孙家”牛羊肉小笼包,陕西的“平娃”烧烤,“大娘水饺”等等。这样的名字很贴近生活,让人自然觉得亲切。而且这样的名字传播速度非常快,有很多名字都比不上的效果。